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更新时间:2025-05-28 16:03 信息来源:捕鱼大咖 统计局 浏览次数:加载中......次
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据 | 实施 层级 | 备注 |
1 | 对统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 省、市、县 | |
2 | 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 省、市、县 | |
说明:目前公示内容为市设检查事项,省设检查事项目录待上级明确后再行公示。 | ||||
附件1: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