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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4〕宁秦行复第126号

更新时间:2024-12-31 17:15    信息来源:捕鱼大咖 司法局     浏览次数:加载中......

申请人:李某

被申请人:捕鱼大咖 文化和旅游局,住所地捕鱼大咖 秦虹路1号。

法定代表人:熊茂林,该局局长。

申请人李某认为被申请人捕鱼大咖 文化和旅游局未履行投诉处理法定职责,于2024514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在复议审理期间,本机关依法听取了申请人意见。因案情复杂,本机关决定延期审理30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投诉处理职责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4418日通过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投诉举报案外人涉嫌违反消费中涉及文化娱乐方面的违法行为,要求处理投诉和查处商家违法行为。使用的挂号信单号为:XB06******51,被申请人于2024422日签收。423日被申请人使用电话025-87753912告知申请人针对投诉不具有其处理职责建议找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投诉处理职责,特此提起复议。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就李某向答复人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答复人已依法处理,程序合法。答复人于2024422日收到李某关于捕鱼大咖 XXX文化创意工作室(以下XXX工作室)涉嫌违法经营的投诉举报,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并于2024423日与李某电话联系,告知其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答复人依法履职范围,答复人处理程序合法。二、李某要求答复人履职请求事项不属于答复人法定职责。1XXX工作室的经营场所并非文化娱乐场所。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文旅市场发〔2019129号)第三条规定:“游戏游艺设备机型机种分为电子游戏设备(机)和游艺娱乐设备。电子游戏设备(机)是指通过音视频系统和内容集成方式,主要为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提供游戏内容服务,且游戏内容、形式等方面不适宜未成年人独立或者长时间使用的专用设备,如格斗类游戏游艺设备等。游艺娱乐设备是指除电子游戏设备(机)以外的其他游戏游艺设备。”第三十条规定:“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及主要为家庭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经答复人现场调查核实,XXX工作室经营场所约有150m²,内设8个包间,包间内的设备为PS5家用游戏机,游戏内容多数为足球、篮球和射击类游戏,并未发现有电影播放业务服务,其游戏设施PS5系为家庭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不属于《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管理范畴,XXX工作室并非文化娱乐场所。2、答复人对捕鱼大咖 内文化娱乐场所不具有执法查处和执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根据捕鱼大咖-捕鱼大咖官网 公布的职能简介,答复人的主要职责为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字〔201747号),将玄武区、捕鱼大咖 、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6个区原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整建制划入“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不再保留6个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同步划转6个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共40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受市文广新局委托,主要承担全市文化市场重大、跨区域案件执法查处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栖霞等6区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答复人对捕鱼大咖 内文化娱乐场所不具有执法查处和执法监督的法定职责。3、答复人无处理李某“要求XXX工作室退还李某货款、赔偿损失与精神损失费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经调查,李某于2024312日在美团APP 购买了XXX工作室产品后并未进店消费,而是以技术不太强为理由请两名助玩教练上门进行指导,此后,李某要求XXX工作室抬高美团平台套餐价格虚开增值税发票以方便其回单位后报销,XXX工作室予以拒绝。李某投诉举报内容为:“1、要求XXX工作室退还货款1584元并赔偿4752元;2、要求XXX工作室赔偿精神损失费,维权资料打印费,邮费,误工费等合计5000元;3、责令XXX工作室停止违法行为;4、在法定时间内依法查处处理完成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其第1项“退还货款及3倍赔偿4752元”及第2项赔偿损失请求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畴,答复人对此并无相应行政职责,无权强制XXX工作室退款。而李某的第3项请求,如前所述,XXX工作室经营场所并非娱乐场所,故答复人无权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对XXX工作室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若XXX工作室经营范围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或涉嫌无证无照经营,应依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综上所述,申请人李某的复议申请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4418日通过邮寄挂号信(挂号信单号XB06******51)的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提交《投诉,举报信(履职申请书)》《投诉,举报信(履职申请书)》称被投诉举报人捕鱼大咖 XXX文化创意工作室(以下称被投诉举报人)经营场所存在涉嫌违法行为:1、现场涉嫌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并且存在未成年人进入和招用未成年人进行用工的违法行为,未履行未成年人的身份核查工作,未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义务。2、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未建立营业日志,未配备专业保安持证上岗,未建立巡查制度3、超过凌晨两点进行营业。4、现场未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经营文化娱乐服务和电影播放服务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请求为:1、依法调解要求被投诉举报人退还1584元并赔偿4752元;2、要求被投诉举报人赔偿精神损失费,维权资料打印费、邮费、误工费等合计5000元;3、责令被投诉举报人停止违法行为;4、在法定时间内依法查处处理完成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2024422日被申请人收到《投诉,举报信(履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派遣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并于2024423日电话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对投诉事项不具有处理职责。

另查明,被投诉举报人捕鱼大咖 XXX文化创意工作室2022819日经捕鱼大咖 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系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为捕鱼大咖 XXX1818A座,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包括游艺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美团店铺名称为“XXX电玩俱乐部·ps5·switch·xbox(新街口XXX大厦店)”,团购项目为ps5.switch不同时长的小包、中包等。

再查明,申请人在2024418日《投诉,举报信(履职申请书)》中,就本案案涉购买服务行为向被申请人提出举报请求。因对被申请人的举报处理不服,已向本机关一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在〔2024〕宁秦行复第123号行政复议案件中另案处理。

以上事实有《投诉举报信(履职申请书)》、捕鱼大咖 XXX文化创意工作室营业执照、现场照片、通话录音、捕鱼大咖 XXX文化创意工作室美团经营内容录屏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通信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确定相应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决定受理的,应当按照职责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调解、督促指导和解。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或者管辖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具有处理辖区内关于娱乐场所的消费者投诉的法定职责。本案中,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反映被投诉人涉嫌存在文化市场、电影播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并以此主张调解。被申请人于2024423日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其无处理调解事项的法定职责,申请人应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无法律依据。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投诉处理职责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