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3〕宁秦行复第223号
更新时间:2024-12-27 10:13
信息来源:捕鱼大咖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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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马某
被申请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大队。
住址:捕鱼大咖
户部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丁邦建,该大队大队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3年12月28日作出的秦淮-16******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要求撤销。于2023年12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的撤回申请系出于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根据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